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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前高官王国强获刑8年 曾狂抛房产套现逃美
1月23日上午,沈阳中级法院对辽宁省凤城市前市委书记王国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宣判。王国强以“受贿罪”被判刑7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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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到美国的市委书记,还“自己给自己定了个刑期”
撰文 | 蔡迩一“在这形形色色的腐败犯罪中,最为恶劣的、危害最大的犯罪是哪一类呢?是曾经位高权重的‘大老虎’吗?是吸吮民脂民膏的‘绿头蝇’吗?是护黑助孽的‘保护伞’吗?我要告诉大家,都不是!”9月19日,央视《法治中国说·大法官说》播出了《审判外逃犯罪分子》,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