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通辽市政府秘书长李奎落马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1日
编辑:反腐君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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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12月10日消息,通辽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李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前,李奎的多位上级相继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李奎,男,汉族,1967年11月6日出生,山东省枣庄市人,研究生学历。李奎系教师出身,仕途未离开过通辽,早年在原哲里木盟农研所中学、原通辽市科尔沁区解放小学任教,2000年12月起开始在科尔沁区任职,历任庆和镇党委书记、木里图镇党委书记、科尔沁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委副书记等职。
2013年3月起,李奎转任通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正处级),2018年3月,李奎升任通辽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直至此次被查。
近4年,通辽官场已有7位厅官落马。他们分别是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2019年10月16日)、通辽市政协主席高忱(2019年10月13日)、通辽市政法委原书记辛金山(2019年6月30日)、通辽市政协原副主席吴国林(2019年4月4日)、通辽市原组织部长杨静波(2018年9月8日)、通辽市委常委、科尔沁区区委书记严洪波(2017年3月28日)和通辽原副市长许亚林(2015年11月3日)。
其中,严洪波、高忱、傅铁钢都曾是李奎在科尔沁区任职时的上级。科尔沁区是通辽市唯一的市辖区,也是通辽市政府的所在地,是通辽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医疗、交通、服务中心,
个人履历显示,李奎曾于2009年3月至2013年3月任科尔沁区委副书记,这四年任期,李奎经历了两任科尔沁区委书记——严洪波和高忱。
严洪波曾于2008年12月至2010年9月任科尔沁区区委书记,李奎担任了严洪波一年半的副手。此外,李奎于2006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科尔沁区副区长期间,严洪波正任科尔沁区区长。
2010年9月,严洪波离开科尔沁区委书记岗位,调任乌兰察布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400多名干部群众夹道相送时曾是那么的意气风发。至今,在网上搜索还能看到10年前一篇题为《勇做兴武擎旗手》的文章,写的就是时任通辽市科尔沁区委书记、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被当地百姓称为“好官”的严洪波。可谁能想到,这位“好官”的背后却有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严洪波的起诉书中提到,2005年12月至2009年9月间,严洪波利用其担任科尔沁区区长、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河北唐山某房地产公司方某的请托,为该公司在科尔沁区在投资建设酒店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减免审批、开发建设某小区的房屋销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累计收受方某价值人民币165万余元的财物。
然而,这些财物还不足以让严洪波满意。2008年7月30日,严洪波从方某经营的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位于科尔沁区某小区一处房产及车库,总价93万余元。2011年11月22日,严洪波又让其侄子从方某处购买了同一小区的另一处房产及车库,总价88万余元。后经内蒙古自治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严洪波所购买的房屋时价为114万元,其侄子所购买的房屋市场价格为144万元。两套房产共低于市场价格75万余元。2016年4月25日严洪波及其侄子将上述两处房产以合计450万元的价格出售,狠狠赚了一笔。
此外,办案人员还查明,截至2016年7月22日内蒙古纪委对严洪波调查谈话时止,严洪波及其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现金、存款及购置房屋、汽车、投资理财、日常消费性支出金额累计人民币1618万余元、2100美元和5000英镑。
严洪波调任科尔沁区委书记1年多后,2012年2月,高忱由通辽市副市长转任科尔沁区区委书记,并担任此职位长达4年,李奎于是又充当了高忱一年多的副手。
在傅铁钢担任通辽市委书记期间(2010年5月至2011年2月),李奎亦是市政府所在地科尔沁区的区委书记。
2019年10月16日,傅铁钢落马,震惊通辽官场。搜索引擎目前能找到的李奎最后一次公开露面疑似是在10月16日。当天,备受关注的通辽市新世纪大桥连接线及互通立交、东出口霍林河大街拓宽改造、民主路和白音太来大街公铁立交、新工二路道路及管廊建设等道路桥梁工程和通辽机场飞行区改扩建工程竣工并集中开通仪式举行。
报道显示,通辽市政府秘书长李奎及市四大班子同志,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机场公司负责人,以及工程各参建单位代表出席仪式。
值得一提的是,11月15日,通辽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督导内蒙古自治区“回头看”情况反馈会精神,协调解决反腐败协作中的有关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吴海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代检察长王彦春出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围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并达成协作共识。
此前一天,11月14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督导内蒙古自治区“回头看”情况反馈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反馈督导“回头看”有关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组长支树平指出,督导组“回头看”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扫黑除恶重大责任还有差距,整改工作还存在不够平衡、不够扎实等问题,在组织推动、依法严惩、深挖彻查、综合治理、组织建设方面还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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