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当老师的内蒙厅官被公诉 曾表态要在反腐倡廉中起表率作用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
编辑:反腐君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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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内蒙古赤峰学院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曹熙(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曹熙利用担任赤峰市巴林右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旗委书记,赤峰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赤峰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旗长、旗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在担任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旗长、旗委副书记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曹熙可能是已落马的内蒙官员中,参加工作最早的——14岁就参加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曹熙生于1963年3月,是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官方简历显示,他1977年9月就参加了工作,第一份工作是在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天宝同村担任教师,当时他才14岁。在上世纪70年代末,14岁这个年龄,不少人还在上小学。曹熙却已经参加了工作,而且当上了教师,网友称其为“神履历”,还有网友则指其年龄涉嫌造假。
查看曹熙的官方简历,“神履历”并非一处。1992年9月至1993年11月,这段时间曹熙只是赤峰市惠民小学一个普通教师,但他的人生马上开挂了,1993年11月起,他跨界到了赤峰市制药厂,摇身一变成了团委书记。
短短一年零5个月后,1995年4月,他又当上了赤峰市巴林左旗副旗长,巴林左旗为县级行政区,副旗长相当于副县长。也就是说,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内,他完成了从小学教师到企业团委书记,再到副县级领导干部的跨越。这一跨越被网友称为“如有神助”。
此后,曹熙仕途平顺,从巴林左旗调任赤峰市政府副秘书长,过渡两年多,调到巴林右旗担任政府旗长、旗委书记,主政该旗8年多。2014年12月,曹熙履新从赤峰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年7月,曹熙开始担任赤峰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8年7月26日下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周凯、干部四处处长商井民,赤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炯一行3人在赤峰学院崇正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校领导班子任免会议,宣布了自治区党委关于赤峰学院领导班子任免的决定:王玉树任赤峰学院党委委员,书记;于毅夫任赤峰学院党委副书记;曹熙任赤峰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徐振军任赤峰学院党委委员;布仁吉日嘎拉任赤峰学院党委委员。
曹熙在会上表示,要坚定政治立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认真履职尽责,讲民主、讲团结、谋大事、求发展;带头严以律己,努力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干事、清清白白从政,在反腐倡廉中起表率作用。
打脸的是,曹熙说出上面这番话不到一年就宣布被查。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赤峰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曹熙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曹熙被“双开”的消息。通报称,曹熙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失守,无视党的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规使用超标准公务用车,利用职权要求下属单位支付个人旅游费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背组织原则,违规提拔干部,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调整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违规收受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使用、出借财政资金;贪财好贿、利欲熏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超越权限处理公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
据悉,赤峰学院是2003年4月16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赤峰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赤峰教育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赤峰分校三所专科层次的高校合并,同时并入赤峰卫校、内蒙古幼儿师范学校的部分资源组建的一所多学科、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截至2018年11月,学校总占地面积1112亩,建筑面积23.38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0.43亿元。学校内设机构43个,拥有文物与博物馆、教育两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开设55个本科专业和部分高职高专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3123人,其中本科生11618人,专科生1330人,硕士研究生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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