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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期间副市长被开除党籍,曾受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5日 分类:厅局级

3月5日,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临沂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马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不正、家教不严;公器私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马崑,男,汉族,1959年1月生,山东莒县人, 197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1月参加工作,山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曾任临沂市(县级)副市长,临沂市兰山区副区长,莒南县委副书记、副县长,费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沂南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党校校长,2010年12月任临沂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后任山东省临沂市高铁片区开发建设协调推进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12月26日将督察发现的1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我省,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沂水县为应对环保督察,为违法企业补办相关手续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临沂市高铁片区开发建设协调推进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马崑(时任临沂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党内警告处分

2023年9月25日,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临沂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马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标签: 山东 临沂 马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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