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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孙小果生父浮出水面 是位省部级高官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6日 分类:省部级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5月24日向云南反馈督导情况时,特意点到“死里逃生”的“昆明恶霸”孙小果案件,要求办成铁案,并将适时回头看。云南省委书记陈豪亦表态,将彻查,对案件提供保护的公职人员,无论涉及谁,都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日前,网上盛传孙小果生父浮出水面,是位云南官场的省部级高官,引发轰动。


孙小果


早在1998年,南方周末刊发一篇报道《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轰动一时,揭露了孙小果的种种恶行。当时的昆明,甚至流传着这样的说法——“白天小平管,晚上小果管”。


1994年10月16日,当时身为武警学校学生的孙小果等二人伙同4名社会无业青年驾车游荡,在昆明环城南路强行将两位女青年拉上车,驶至呈贡县境内呈贡至宜良6公里处将其轮奸。


1994年10月28日,孙小果被收审,1995年4月4日被批准逮捕。案发后,孙小果的出生年份由1975年改为1977年(由法律上的成年人变为未成年人,后来李天一貌似也这样干过),被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却被保外就医。


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孙小果在茶苑楼宾馆908号房,强奸了16岁少女宋某。同年6月,孙小果等人在娱乐城玩耍时,将两位女青年强行带至该宾馆906房间,“在该房内还有其他人情况下”,孙小果不顾对方反抗,强行奸污了一位女青年。短短4天后,孙小果又将两位女学生叫到该宾馆906房间,强行奸污了一名女学生。



1997年7月,孙小果参与的一起案件发生后,盘龙区拓东路派出所接案后发现,孙小果竟是一个本应在监狱里服刑的罪犯。警方打电话给孙小果的母亲,他母亲说:孩子回四川外婆家去了。


据《南方周末》报道,在1997年强奸案发时,孙小果母亲孙红梅在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刑侦队供职,父亲(继父)李桥忠任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1997年11月10日凌晨孙小果被警方抓获时,还开着一辆公安牌照的警用轿车。


据《中国法律年鉴》,1997年8个月内,孙小果及其团伙就有至少8起犯罪,涉及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等 。《中国法律年鉴》中的一篇文章中记载了孙小果的一件暴行:


1997年11月7日晚上,孙小果等人将一名17岁的少女张某某及其女友杨某某带到月光城夜总会,在包房内,孙小果等人“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并用竹筷和牙签刺张的乳房,用烟头烙烫张的手臂,还逼迫张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并用肘猛击张的头部。


次日凌晨,孙小果等人又将张某某、杨某某挟持到昆明市本豪胜娱乐城啤酒屋2楼,在公共场所又对张、杨进行毒打,再一次逼张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边缘,用手肘击打张的头部。凌晨4时许,孙小果等人将张、杨二人带至昆明饭店大门口,孙小果一伙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致张昏迷。被告人党俊宏及杨琨鹏(另案处理)还解开裤子,将尿冲在张某某的脸上。”


《南方周末》上述报道提到了这次事件,昆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时任教导员说:“干公安工作这么多年,我还从未见过如此残暴的刑事案件!”


该报道写道,当时昆明的许多娱乐场所都要定期向孙小果交“保护费”。孙小果及其弟子来玩,不仅不给钱,娱乐场所还得倒赔。对娱乐场所的小姐,“他叫谁下跪谁就下跪,叫谁拿钱谁就拿钱。”


孙小果


当时媒体的报道中,孙小果曾“让整个昆明陷入恐慌”,有一位时任昆明市公安局领导的办案人员表示,办案过程中受到的阻力太大,“警方不敢放人也不敢办他”,最后是通过媒体舆论的压力,多位中央领导及云南省委领导对该案作出批示,要求严查此案。


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孙小果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加原因强奸罪所判余刑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令人吃惊的是,罪行累累的孙小果竟然“死里逃生”,死刑变成了死缓,又经历了多次减刑。据媒体报道,起码在2013年,孙小果就已经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此后他还注册经营多家夜店,照片被堂而皇之地挂在夜店开设的公众号上。


直到今年4月,中央督导组进驻云南后,昆明通报称,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保护伞”。其中,孙小果曾经服刑的云南省第二监狱和云南的政法部门,已有多人或被查、或落马。


早在1997年12月9日,云南本地媒体曾刊发孙小果父母接受采访反思责任的报道。在这篇以《可怜天下父母心——孙小果父母访谈录》为题的文章中,孙父孙母对儿子的犯罪行为表示了震惊、愤慨和谴责。



不过,在孙小果案件中,其父母所做的,与此前所说的“坚决支持执法部门对儿子的处理”大相径庭。1998年初,《南方周末》以《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为题,曝光了孙小果及其团伙在昆明的恶行。文中提到,孙的母亲多次找到有关办案人员,要求翻看有关孙小果的案情材料及索回孙小果被警方扣留的一些物件。


有媒体称,孙小果有一项“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发明专利,可能助其减刑。而向专利事务所送来相关材料的,正是孙小果的母亲。这引发舆论质疑,认为其母存在违规行为。


据多家媒体披露,这位“昆明恶霸”曾用名包括陈果、孙小果、李林宸,姓氏分别跟随生父、生母和继父。公开报道显示,孙小果的生母最晚在1992年在昆明官渡警局工作,被授三级警督;其继父李桥忠(原李乔忠)约出生于1960年,先从部队转业到公安,曾在五华区公安分局任职,后调动到五华区城管局任局长,去年退休。


媒体认为,“仅以他继父和生母的职务背景,是难以做到让当时的昆明市公安局都不敢办孙小果的”。当时有多个信息源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孙小果的最大背景是其当“大官”的亲生父亲,只不过这个孙小果的生父隐藏得很深,从未直接出面干预过办案。


关于孙小果的生父,一度有说法称,系云南高级法院原院长孙小虹,但被媒体辟谣。实际上,该说法不符孙小果生父姓陈的现实。


尽管这一说法被否认,但最新传闻将孙小果与云南省委原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培忠联系在一起。不过这一说法尚未得到官方的证实。


公开资料显示,陈培忠1942年3月生,广东乐昌人,仕途起步于军队,曾历任原14集团军副政委、政委,原13集团军政委。陈培忠1996年12月起任云南省军区政委,后于1997年6月任云南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1999年7月任云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2001年12月至2006年11月任云南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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